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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往来款新规的温馨提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推动往来款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学校出台了《云南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师生了解新办法,相关提醒来了!

一、先搞明白:啥是“往来款”?谁来负责?

(一)往来款≠随便花钱

往来款通俗来说就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基本建设等活动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形成的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款项。主要分为两大类:具有债权性质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例如:职工预借的版面费、设备预付款及其他各类借款等)和具有债务性质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例如:各类来款)。

(二)这些人划重点

借款人、借票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借款事项的直接责任人(以下简称往来款责任人),对往来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负责,承担往来款的核销、结算和偿还,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单位要担责

1.严格审批各类往来款项;

2.定期本单位形成的往来款项;

3.配合财务部门落实清理方案,督促经费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4.对本单位往来款责任人的变更、延期核销予以认定

5.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往来款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作为、及时整改;

6.职能部门严格审批各类往来款项延期核销申请。

二、核心提醒:往来有期限,到期须归还,逾期严处理

(一)预借款项

1.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借款!

对符合公务卡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的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办理借款;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借款业务的,借款人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经费对应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2.不同借款,核销时间不一样!

序号

借款类型

核销时间要求

特殊说明

1

因公出国(境)差旅

自行程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

行程结束日期以国(境)外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日期为准

2

仪器设备采购

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时间;
无合同约定:自借款之日起6个月内


3

基本建设项目

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时间;
无合同约定:自单项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

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基建部门应完成该基本建设项目预付款核销

4

其他零星借款

自借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3.借款能申请延期吗?有啥限制?

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冲账报销的,借款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云南大学往来款延期核销申请表》,申请延期核销相应预借款项,临时解除项目锁定控制(简称解锁)。零星借款不得申请延期核销,其他每笔预借款项仅可办理1次延期核销申请,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借款逾期不核销/不申请延期?影响很严重!

(1)逾期3个月未核销的,暂停往来款责任人名下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办理借款和报账业务的权限,并暂停办理往来款责任人出国(境)财务审批手续

(2)超过借款核销期限6个月未对借款进行核销的,视为长期不处理或恶意逾期。财务部门将自次月起,从借款人当月个人绩效中扣款50%,用于归还借款,直至该笔借款结清为止。

(二)预借票据

1.预借票据核销时间有规定!

确需先借票后收款的,借开票据后,款项应在15个工作日以内到款,借票人应尽快办理已借票据核销手续。

2.预借票据逾期处理措施请关注!

序号

逾期时长

处理措施

1

1个月

(1)提醒项目负责人和借票人;

(2)暂停项目负责人和借票人预借票据业务

2

3个月

(1)暂停项目负责人和借票人名下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办理借款和报账业务的权限;

(2)暂停办理项目负责人和借票人出国(境)财务审批手续

3

6个月

(1)项目负责人和借票人应及时追回票据,并提交书面申请交财务部门进行票据作废处理;

(2)未追回预借票据的,财务部门将自次月起,从借票人当月个人绩效中扣款50%(以当月应发绩效为基数),冲减预借票据金额,直至结清为止


三、特殊情况注意内容

1. 要离职/调动?务必先清往来款!

人员变动应对其在岗期间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进行清理。如确实存在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核销借款的,需填写《云南大学往来款借款责任人变更申请表》,变更后的借款责任人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并负责核销应收及预付款。

2. 借款借票可以等?长期不处理影响单位/个人考核!

财务部门每年末将长期不处理借款、借票和恶意逾期的往来款责任人名单提供至组织、人事等部门,纳入相关人员、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范围,同时将往来款责任人所在的单位纳入预算经费拨付、经费报销的重点审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学校往来款系统操作指南看这里


  

审:董葆敏 

 复审:李霞  

终审:周瑞刚